实用的采购合同四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 篇1需方:
供方:
经甲方考察选择乙方作为我方 “零星小料供应商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产品规格、质量、品牌、单价、合同金额
1、产品及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件1)
2、产品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并需满足本工程施工设计要求,无外观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并满足甲方其他质量要求等。
3、合同金额8760元,此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后以实际采购为准。
第四条 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以实际进场验收数量为准。甲方尽量把太零散的材料计划集中采购,便于降低材料运输成本。
2、材料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运输费等费用。
3、数量按双方交付合格的产品数量计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
甲方将需要的产品数量、规格等计划单提前2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组织货源,按计划单约定时间准时交货,并在每月结算后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第六条 结算支付
1、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乙方在每月25号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对帐结算,并于双方确认后,乙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如遇甲方资金问题,可延后付款,不计利息。
2、乙方提供的发票名称为:xx。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将货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派指定门部及现场相关人员对产品的规格、数量、外观质
量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进行验收,核对符合约定后对送货单签字,送货单仅作为每月结算的有效依据。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处理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外观质量及质量证明资料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给予更换,如不更换的,甲方将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此部分的结算办理。
第九条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因质量问题退货而延期交货的,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至甲方购到相应产品时止,同时甲方有权另找他人供货,若另找他人供货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乙方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偿)。
(2)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5%的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改变本合同的条款,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应对其所派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运输及卸车过程中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经济或法律关系
3、未尽事宜需补充,须以书面资料形式进行确认,并附于本合同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公章) (公章)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号:
开户名: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签订时间: 年
签约地点:
开户名: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日 日期: 年 月月 日 日
附表1:
供应商签字:(盖章)
采购合同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XX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XX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XX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 ……此处隐藏7455个字……故意刁难或漫天要价。另外,对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也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尽量争取免费维修,如若不能也应争取优惠(备注:当然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对方对设备适用和维护提供相关的培训,以使我公司具备相应的人才直接维修,减少供方维修的概率。)
B.质保金的约定:在设备采购合同中应严格约定质保金,一般为合同标的额的10%,待设备的质保期结束后归还于供方。对此,在签订合同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予以重点审查。另外,对于合同中约定质保金条款的,应同时对质保金归还的方式以及证明予以明确,以防止我公司虽然向对方归还了相应的违约金,可是由于给付的对象不是签订合同的主体或者相对人,而出现法律纠纷。例,若合同的主体为母公司,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代表母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在质保期结束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相对人(母公司)的授权代表的要求向子公司的账号打回质保金,而同时由于子公司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法律对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时,将我公司打回的质保金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而合同相对人(母公司)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经济损失,(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子公司分别为独立的法人,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股东对其所投资创立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仅以其投资额对外承担责任。而我公司归还的质保金显然属于我公司与母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因此我公司向其子公司归还的质保金显然是归还对象错误,因此母公司有权要求我方承担继续归还质保金的法律义务,对此我方将承担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在规定质保金条款时,应同时明确质保金归还的方式、归还的对象及其账号等相关信息,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风险。
C.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的约定:首先,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验收的时间、标准。验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部分,因为只要验收完成后,即意味着卖方已经完成合同的交付义务(注: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设备或产品安装调试成功后视为交付完成)。如果规定不完善,就可能产生争议。对于验收,我们不仅要对产品及配件数量进行清点验收,而且应着重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诸如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等技术规格,包装是否有破损等等都要进行严格检验,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对验收标准、验收方法进行明确,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验收期限、验收地点也同样应该明确,但期限和地点条款对于卖方更加重要,如果卖方不在合同中明确,我方可以不主动提出约束我方的验收期限和时间。在验收过程中,应当着重对隐蔽性缺陷的风险的防范,因此在签定合同时应当着重对诸如“对货物质量的异议应于收到货物起10天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的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因为根据此约定货物验收完成后,所有的风险将转移到买方,而有些货物又是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存在缺陷,此时我方再以违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就非常的被动,胜算的把握也很小。因此在签定合同时,建议约定“买方对货物的现场验收仅为感观验收(或非理化验收),若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隐蔽性缺陷,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备注:在质量条款中或者其他补充条款中,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应当对供方是否提供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是否需要供方提供使用培训进行规定。
5) 关于交货时间、方式以及风险转移条款的约定
在合同中,交货时间及方式的约定也尤为重要,因为如果对交货时间无明确的约定,则卖方可能无限期的拖延下去,虽然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相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我方有权要求供方随时供货,但是由于这时一般来说,供方已经拖延很久,对我方的需求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应在合同中尽量明确交货时间及期限。
另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后将由我方承担,因此对于交付的约定或者定义也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对于运费的承担也事关企业的相关采购成本及风险负担,如我方负责运输设备,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则当供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运输商)则视为交付已完成,我方将承担运输期间的货物的毁损风险及相应的运输成本。因此建议公司在约定交付条款时,尽量规定为:“供方负责将货物的运输至买方所在地,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及装卸费,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成后视为交付完成,运输方式可以为汽车运输或者铁路运输等”
备注:对于安装调试条款,应注明供方为免费安装调试。另外对于运费的条款的规定,我在审核以前签订的合同时发现存在着将运费包含在货款中的现象,对此建议取替这种规定方式,因为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采购的费用和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扣除或抵扣率是不同的(一般增值税含固定资产为17%,运输费用为7%)。因此这样就增加了我公司的税务成本。另外,即使对方给予我方开出一张包含所有款项的设备采购发票,我公司将来仍面临着税务查账偷减税的处罚。
6) 关于法律适用条款(纠纷解决机制)及其他条款的约定
所谓法律适用条款就是当双方产生纠纷时如何进行确定纠纷的解决方法和机制或者说选择时间、地点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方法。一般来说,当合同双方产生纠纷时,应就平等公平协商的原则解决彼此的矛盾或分歧。但当纠纷到达了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就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解决相应的纠纷。而法律手段无非就是仲裁和法律诉讼。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如果当事人对诉讼地无明确约定,则谁起诉将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因此如果我方主张对方产品不合格或者违约,则应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显然这种方式对我方不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将争议解决的法院确定我方。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取仲裁方式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双方产生纠纷才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当然双方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协商确定仲裁解决,但此时对仲裁地的选择将会产生争议,因此为了避免诸如此类的法律风险,建议我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法律适用条款规定如下:“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友好写生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进行裁决。
另外,一般在合同的最后,都要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主要条款进行规定。诸如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的补充规定办法进行规定。以上条款虽然是合同的次要条款,但其作用却不容忽视。
第一, 合同的生效时间。应规定为:“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注:不能为财务章,合同章也可)尽量避免让供方提出“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合同生效”等其他生效附加条件。
第二, 合同附件的效力。应严格规定为“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二份,供方二份,《技术协议》二份,附件二份。本合同之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后附具体的附件明细,如: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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